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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中国法官及其为海洋权益维护做出的贡献





国际海洋法法庭(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成立于1996年,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解决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争端的独立司法机构。法庭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自法庭成立以来,先后在法庭任职的中国人有赵理海(任期1996年—2000年)、许光建(任期2001年—2007年)、高之国(任期2008年—2020年)和段洁龙(任期2020年—2029年),他们为公平、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做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第2、3条之规定,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的任职资格包括但不限于:(1)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2)法官组成还必须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的地区分配。


《公约》为解决海洋领域争端提供了四种替代手段: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根据《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法庭和根据《公约》附件八设立的特别仲裁法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与《公约》的解释或适用有关的任何争端以及任何其他协议中特别规定的赋予法庭管辖权的所有事项具有管辖权。与《公约》有关的争端涉及海洋区的划定、航行、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以及海洋科学研究等。

许光建法官

(任期1996年—2000年)


1996年10月18日,德国北部海港城市汉堡,在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的主持下,国际海洋法法庭首批21位法官的宣誓就职典礼在市政大厅隆重举行。


继法庭庭长、副庭长宣誓就职之后,大厅前台的法官席中间,站出一位来自中国的年长法官。他两鬓染霜,但精神矍铄,身着一袭海蓝色的法官礼服,健步登上讲台,用流利的英语郑重宣誓:“我庄严宣告:我将光荣、忠实、公平、自觉地履行我作为一名法官的职责,并行使我的权力。”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大厅,久久回荡在美丽的易北河畔。




他,就是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赵理海。这一年,他已年逾八旬。


学海无涯勤作舟


赵理海于1916年7月3日出生在晋南平原的闻喜县下官张村。赵家在当地是一个大家族,除经营土地外还兼营商业,积累了丰厚的家产。大家族中重视读书的气氛使少年赵理海深受熏染。


16岁时他考入北平著名的教会学校汇文中学,各门功课名列前茅。1935年考入燕京大学,四年后获文学学士学位。1940年,他远渡重洋,进入美国著名的芝加哥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学位。他仅仅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完成了常人需要两三年才能完成的学业,提前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1941年9月,他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


哈佛法学院那座囊括了世界各国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法学典籍的图书馆,强烈地吸引着年轻的法学学者赵理海。为了方便阅读,他索性从旅店直接搬进了这座图书馆内一个简陋的小房间里,伴着一桌一椅,苦读了四个春秋。四年间究竟读了多少书,连他自己也难以说清。仅是那部长达400页的博士论文《中美条约与国际法》的引注,就来自300余部法学著作中,其立论之宏富,分析之严谨,引文之丰富,令哈佛教授们啧啧称叹。当年在那间斗室里,他还完成了一部题为《论国际公法》的专著。这部著作194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成为全国各大院校法学院系的通用教材。


回国后,赵理海曾先后在国立武汉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任教,1957年进入北京大学,在燕园任教近四十年。


1973年12月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美国纽约召开之后,赵理海敏锐地意识到海洋法在国际法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各国之间海洋权益的争夺将成为国际斗争的一个重要阵地。1975年他以“发展中国家对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巨大贡献”为研究课题上报上级部门,未能得到批准。他认准了这一研究课题的特有价值,即使上级不批准也要干下去。


于是,他夜以继日,终于完成了专著《海洋法的新发展》,从1986年开始,十年间他先后撰写出版了《国际法基本理论》《当代国际法问题》《海洋法的理论与实践》(主编)等多部专著,发表了数十篇专题论文,为我国的海洋权益维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提高我国的国际法海洋法学术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天降大任于斯人  

早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时,给赵理海授课的国际法教授哈德逊曾担任国际法院的常设法官,使青年学子赵理海钦仰不已。 

20世纪80年代后,赵理海成为我国海洋法的领军人物,他先后被推举为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顾问,中国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顾问以及希腊国际公法学会国际理事会理事等学术职务,并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局之约,参加了《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驻华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等十几个法律草案的讨论,对我国外事立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1988年,他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随后担任了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等职务,走上了参政议政的前沿。  

1995年5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联合国决定成立国际海洋法法庭,负责审理按照该公约向其提交的一切争端。中国得到一个法官候选人名额。  

只有一个名额,可见竞争的激烈程度。经过国家领导人的反复调查研究,反复权衡比较,认定赵理海才是最合适的人选,决定撤回对原候选人的提名。时任外交部副部长李肇星亲赴北京大学,宣布这一决定时说:“外交部提名赵理海教授为国际海洋法庭的法官候选人,他为你们北大争了光啊!”  

1996年8月1日,赵理海来到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的竞选。由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未来解决国际海洋法争端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98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对这次法官的选举都十分重视,因此在33位候选人中竞选21位法官席位就成了一场异常激烈的角逐。整个联合国总部都笼罩在一片严肃紧张的气氛之中。选举从上午开始,一直进行到深夜,经过8轮无记名投票,赵理海最终当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大法官。他也由此成为第一位中国籍国际海洋法法庭大法官。  

4年的大法官生涯中,赵理海以80多岁的高龄,四年间往返北京与汉堡之间达16次之多。法庭每次开会,他都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他主持公道,仗义执言,先后作了120多次发言,在国际间海域划界、海洋资源管理、海洋争端的解决等问题上,提出了有理有据、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海洋权益。他的工作博得法庭同行的普遍赞誉,受到我国外交部的多次表扬。  

2000年10月10日,赵理海因病在北京辞世,享年84岁。

许光建法官


(任期2001年—2007年)



许光建,1931年生。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历任中国驻悉尼大使衔总领事、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外交学院兼职教授。


2001年5月,70岁的退休外交官、国际法专家许光建作为国际海洋法法庭中国提名候选人高票当选,并于2002年4月19日顺利连任,任期至2011年。


与海牙的国际法院和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不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平时居住在各国,开会和审案时才集合起来。每年的3月和9月,法庭各有一次例会,两个礼拜的会期里,法官们要审议法庭的财政预算、行政开支、书记处工作和人事问题等十几项议题。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审判流程一般先是法官开全体会议,进行内部辩论,大家畅所欲言。第一轮辩论后,书记处把结果归纳一下,起草一份讨论稿分发下来,法官们再进行讨论。几轮下来,大家要么协商一致,要么就提交表决通过了。


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后,许多案件从申请立案到宣布判决连一个月都不到。效率之所以这么高,主要是因为法庭迄今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关于被扣押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法庭依照“法庭规约”,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或根据情况紧急,迅速处理。


许光建法官长年从北京到法兰克福再转汉堡。对十多个小时的旅途奔波,长年从事外交工作的他本习以为常,但无奈年事已高,健康状况也有些问题,有一次居然在会场突然晕厥过去。后来每次去汉堡,外交部条法司都派一名年轻的助手随行。


参加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


许光建法官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而后在外交学院攻读研究生。毕业后留任外交学院执教国际法,于上世纪60年代调任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工作。


为了协调世界各国的海洋权益,联合国先后召开了三次海洋法会议。其中,于1973年12月3日在纽约开始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先后召开了11期16次分会,围绕着领海、海峡、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制度等问题,各国展开了一系列的辩论,终于在1982年4月30日一揽子表决通过了被誉为“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并于同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旅游城市蒙特哥港签署。


许光建曾以中国代表团副代表的身份参加了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在漫长的谈判中,他亲眼见证了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新中国始终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反对海洋霸权,推动建立平等的国际海洋新秩序。


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3个缔约国。许光建此时亦成为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


参与中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划定


1960年10月1日,中缅两国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北京签订了边界条约,正式划定两国的全部边界,为国与国间边界问题的圆满解决树立了典范。


为了按照边界条约重新勘定两国边界、树立界桩,两国成立了联合勘界委员会。外交部专门从外交学院借调了两位法律专家参加勘界工作,其中一位就是年轻的许光建讲师。到了云南,许光建奔赴联合勘界第一大队,在高黎贡山边界附近的一座土司大院里一待就是近半年,审查和整理联合勘界上报的资料,为起草边界议定书做准备。


1964年中国与巴基斯坦联合勘界,许光建再度出征。同年,许光建被调入外交部条法司。但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和下放干校,许光建靠边站了十几年。


直到1981年恢复职务,许光建迎来了生命里的第二个春天,他的边界情结也越结越深。1985年他升任条法司副司长后,当仁不让地担当了与巴基斯坦、尼泊尔、朝鲜的边界联合检查委员会的中方首席代表,以及此后中俄东段边界联合勘界委员会的中方首席代表。巧合的是,俄方的首席代表竟是许光建五十年代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同班同学,当年被苏联派来留学。谁也想不到,30多年后,两人可以共事,而且代表各自的政府。


作为资深外交官,许光建早已飞遍五大洲,不过,言辞间,他最为自豪的还是在祖国蜿蜒的陆地边界线上印下了自己坚实的足迹。从最东端乌苏镇的“东方第一哨”到最西端帕米尔高原上的斯姆哈纳边防站,许光建乐在其中。


在历次划界谈判中,北部湾划界耗时最久,前前后后历经26年。谈判成效也最好,是我国第一条海上界线。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越陆地边界和北部湾划界谈判启动。当时,许光建就分在北部湾划界组。后来中越冲突,谈判不得不中止。1991年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双方都认为有必要尽早解决包括北部湾在内的边界领土问题,成立了包括外交、国防、渔业、测绘、地方政府等部门组成的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再次启动北部湾划界谈判。1年后,许光建从驻澳大利亚悉尼总领事一职调任条法司司长,他一直热切地关注着谈判的进程。1995年退休后,他以外交部法律顾问的身份积极投入这项艰辛的工作。


2000年12月25日,经过长期艰苦谈判,我国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协定,诞生了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几年过去了,许光建还记得那一天在人民大会堂的情景,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出席了协定的签字仪式。


企鹅与《南极条约》


1959年12月1日,12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冻结一切领土主张及资源开发的《南极条约》。各国认同,南极应开放给全人类,供科研等非军事化和平利用。我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


根据《南极条约》,缔约国分两种,一种是协商国,即原始缔约国和在南极设了考察站的非原始缔约国;另一种就是非协商国,也就是,既非原始缔约国,缔约后也没有在南极设考察站的国家。开会时,协商国围着桌子坐前一排,非协商国坐后一排。协商国有投票表决权,非协商国则相当于观察员,没有投票权。它们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最初我国就是非协商国,开会时堂堂一个泱泱大国,也得屈居日本、印度后面,不仅没有表决权,有些会还不能参加。


上世纪80年代,中国为了取得南极事务的表决权,对南极的科学考察排上了日程。1984年11月,我国首次派出南极考察队,并于1985年2月在乔治王岛建成中国第一个南极考察基地——长城站。


建站后,我国即着手申请成为协商国,这需要全体协商国一致通过。当时有些西方媒体一味地在报纸上渲染我们的科考人员行为不检点,甚至说中国人在南极吃企鹅肉,影响非常恶劣。西德议会议长公然宣称:中国没有资格成为协商国。时任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的许光建经过详细了解,发现事实根本不是这样。原来,中国年轻的科考队员初次见到企鹅、海豹,忍不住和它们逗着玩。许光建就挨个拜访了协商国驻华大使,作辟谣解释工作。


1985年10月,法国巴黎,《南极条约》协商国就南极矿物资源展开谈判,并秘密讨论中国加入协商国问题。许光建率领中国代表团也到了巴黎。凑巧的是,阿根廷代表团团长就是许光建以前开海洋法会议的老朋友。一有消息,他都及时通知许光建。


后来代表们转到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正式开《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许光建和中国代表团成员们一起焦急地在旅馆里等待消息。一顺利通过,阿根廷代表团团长的电话就打到了旅馆。第二天,许光建就率中国代表团进入会场。当天晚上,他们包了一家中餐馆,宴请答谢所有与会国家代表和比利时外交人员。有代表开玩笑说,这顿中国佳肴也可以载入《南极条约》史册。


化解卓长仁劫机案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飞机从沈阳机场腾空而起。当客机飞至渤海湾上空时,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职工卓长仁突然站起,拔枪扑向驾驶室,在5名同伙的协助下劫持了飞机。客机在空中盘旋一阵后,飞入韩国领空,被韩国战斗机拦截并迫降在该国的春川军用机场。卓长仁等6人向韩国当局缴械并被拘留。机组人员和乘客100多人被送往汉城的谢拉顿饭店。


这是我国第一起劫机案,很多国家都在等着看中国怎么面对。接到韩国有关当局的通知后,没两天,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就率民航工作组飞赴汉城。许光建就是当时工作组的成员。他说:“当时我们与南韩没有外交关系,也不承认南韩政权。我也不能以外交部官员的身份去,只得说是民航局的工作人员。当时台湾方面在南韩还有使馆,他们大肆活动,企图在乘客当中搞策反。工作组和韩方一连谈了三天三夜,总算把机组人员和乘客一个不落地带回国来。”


韩国方面给了中方代表很高的礼遇,专机一飞到济州岛上空,韩方派了4架战斗机护航,专机降落在汉城国际机场并安排中方代表入住最高规格的新罗饭店。第二天在新罗饭店会议室,双方开始正式谈判。


他们答应,飞机、机组、乘客都可以回国,但要签个协议。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初稿,若中方同意签,第二天就可以走人了。这是一份英文备忘录,出现了好几次大韩民国字样,用意很明显,就是让中国承认南韩。中方代表中有人脱口而出:“这怎么能签?不行!”南韩的代表一听火了:“怎么不能签?”谈判不欢而散。


工作组内部开会讨论时,大家忧心忡忡。虽是几个字,但这牵涉到我们对南韩的政策问题。来之前中央没交代,现在韩方已切断通讯,想请示国内都不行。担心夜长梦多,大家商量了一下,“大韩民国”只可以留一个,就是最后落款。正在这时,党中央通过新华社伦敦分社转来一个电话,说名称问题不要计较,人回去就好。最后韩方按我们的意思修改好协议文本,此时已是凌晨,双方团长立刻签字。


韩方还替工作组安排了一次慰问。看到前来救援的祖国亲人,乘客和机组人员热泪盈眶,热烈鼓掌。这动人的场面永远留在了许光建的心里。


另外,他还参与了两岸首次对话。作为外交部的代表,他和民航局局长胡逸洲、总政联络部部长岳枫一同前往香港,指导谈判工作。这次会谈标志着海峡两岸30多年的隔绝被打破。


12月18日早7时13分,原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中国驻悉尼大使衔总领事许光建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北京逝世,享年91岁。

高之国法官


(任期2008年—2020年)


高之国法官


除了赵理海先生,四名中国法官中还有一位有文学学士背景的法官,他便是高之国法官。1980年,高之国法官取得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在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之后,他前往美国、加拿大等地留学,具备丰富的国际法知识。


2008年,根据《法庭规约》的有关规定,高之国接替许光建法官的职务,任期为许法官任期(至2011年9月30日届满)的剩余时间。2011年,高法官凭借渊博的学识、公允的裁判,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21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上,在149个投票缔约国中获141票,从而高票当选连任,新一届任期为9年。


除了法官职务之外,高法官的工作经历也很丰富。他担任海南大学法学院的特聘院长;此外,他常做客于全国各大法学院、曾担任众多国际机构咨询顾问,如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顾问,以及任职政府重要岗位,如国家海洋局法律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等。


除实践经历以外,高法官亦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学者,共出版了200余部作品,涉及海洋、环保、法律、政治等多个主题。

段洁龙法官

(任期2020年—2029年)


段洁龙法官


2020年8月24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在联合国总部举行,选举7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以接替任期即将结束的7名法官。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段洁龙以149票高票当选。


段洁龙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外交学院法律专业,此前作为外交人员,曾任中国驻悉尼总领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驻匈牙利特命全权大使等外交职位,有着丰富的外交经验。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候选人段洁龙当选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是对中方20多年来对法庭工作贡献的肯定。相信当选法官们将会公正履职,为法庭工作、和平解决海洋争端作出应有的贡献。

END

信息来源:

1.国际海洋法法庭迎来第四位中国籍法官[EB/OL].新华社客户端

2.揭秘国际海洋法法庭中的中国法官[EB/OL].“法律竞赛”微信公众号

3.  深切缅怀许光建法官[EB/OL]. “中国国际法前沿”微信公众号

4.闻喜人赵理海:国际海洋法庭第一位中国籍法官[EB/OL].运城晚报

5.国际海洋法法庭网站

整 编:德 福  校 对:李维杉  审 核:采 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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