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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 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要做好档案留存

发布时间:2023-06-05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实地核查不得完全委托事业单位独立开展。按照随机原则从“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同一检查组应同时涵盖行政管理、执法、专业技术三类人员)。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实地核查情况,同步记录检查影像,做好档案留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6月5日 总第3992期 第一版



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自然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