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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档案馆党支部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2-26

2月4日上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档案馆党支部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档案处、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数字档案室等有关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学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开展联学讨论。

部办公厅档案处高发建同志领学《实施条例》,重点学习了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具体规定要求,他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实施条例》的宣贯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与时俱进、笃行不怠,共同努力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

海洋档案馆党支部书记围绕科学数据和科研档案协同管理、数字档案馆建设、重大专项档案业务、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交流了学习《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支部其他同志围绕档案工作交流和培训、更好地发挥档案的资政作用、档案利用和开放范围、档案文化产品开发和档案信息化等方面的问题,与各参会党支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交流,达到了良好的互学共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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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于2023年12月2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转化为法规制度,是继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海洋档案馆将继续秉持“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以《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契机,加快推进海洋档案相关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将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进新征程海洋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海洋强国和文化强国积极贡献档案力量。


文:陈佰川 林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