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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完成中国多金属结核开辟区50%区域放弃工作, 全面履行先驱投资者义务

1999年3月5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大洋协会)登记成为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八年届满时,递交了《中国多金属结核开辟区20%放弃报告》,全部完成了中国开辟区50%区域放弃工作,全面履行了作为先驱投资者应尽的义务。中国放弃50%区域后,仍在太平洋海底保留了7.5万平方公里矿区的专属勘探权利。

1991年3月5日,经联合国批准,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在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分配到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从而使我国在世界上成为印度、法国、日本和苏联之后的第5个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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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获得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有利于对海底资源的了解和利用,有利于提高对深海的科学认知水平,有效保护海底环境,有利于带动促进深海技术装备研制。
1991年8月,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和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李道豫大使共同签署了登记证书。中国大洋协会登记为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标志着我国大洋工作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中国大洋协会在获得15万平方公里开辟区之后的8年内,通过大量资源调查与评价,分别于1996年3月5日放弃了开辟区面积的30%,1999年3月5日又放弃了开辟区面积的20%,总计放弃了7.5万平方公里相对较差的矿区,最终保留了7.5万平方公里相对较优质的多金属结核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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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1991年10月6日 星期日 第二版


先驱投资者  在1983年1月1日以前至少已将3000万美元(以1982年美元定值计算)用于国际海底开发活动,且该款中至少10%用于勘探区域的定位、勘查和评价的国家、实体、自然人或法人。此外,先驱投资者还指在1985年1月1日以前为上述同样目的、支出同样资金数额的发展中国家或其自然人或法人等。


国际海底  指国家管辖范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以外的深海大洋底部。国际海底资源属于谁?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82年通过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太平洋的海底资源最为丰富,其中太平洋底的东北部矿藏更为集中,是个诱人的富矿区。我国获得的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就在此区域。


信息来源:

1.中国海洋档案馆

2.人民网 《大洋协会成立20年大事件》